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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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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违反劳动合同应当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其他。

一、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什么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合法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法关于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女职工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前述情况外,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辞退怀孕女职工,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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