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应公平公正、合法合理,需经村民投票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土地,不得非法限制。无特殊限定语,意味着任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能力和意愿承包土地,无人可干涉。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要保证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能够体现民主性,需要经过村民的投票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之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任何组织何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该条规定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前并没有特殊的限定语,这意味着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能力和意愿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任何人无权干涉。
拓展延伸
村干部的土地利用权限与承包本村荒山池塘的法律关系
村干部的土地利用权限与承包本村荒山池塘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干部作为行政管理者,在土地利用方面具有一定的权限。然而,是否可以承包本村荒山池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方面,村干部需要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承包荒山池塘也需要符合土地承包、流转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村干部在决定是否承包荒山池塘时,应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土地利用政策,并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同时,村民的意见也应被充分考虑,确保公平、公正的决策过程。总之,村干部在土地利用方面的权限与承包荒山池塘的法律关系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权衡和决策。
结语
在决定是否承包荒山池塘时,村干部应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确保土地利用合法合规。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任何人无权干涉。因此,村干部在权衡与决策过程中,应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土地利用政策,并充分考虑村民的意见,确保公平、公正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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