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保险待遇能同时享受。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赔付和商业保险的赔付范围,都是可以享受其保险待遇的,并不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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