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先通过学校拿到证明,再去教育局。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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