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设置;
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只有当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其中,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3、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行走距离不大于45米;
4、公共场所内的营业厅、观众厅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室内直通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3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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