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不执行还钱判决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拒不执行还钱判决有什么后果:1、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2、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3、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4、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5、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可以依法其高消费,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执行判决时被告拒不执行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结果有什么后果
执行判决时被告拒不执行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的处罚;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指以下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人民判决、裁定规定的负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的正常诉讼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要件
一项罪名的成立以否,要看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罪的成立,要具备这样几个要件:一是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是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三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看其有无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三看其有无抗拒、阻止、妨害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行为。参照上述条件,这家分公司欠款尚未完全归还的行为还未涉嫌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罪。
怎么处理拒不执行判决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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