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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财产不应认为是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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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4)其他依照法律、行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风险提示: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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