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设立全资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人数。作为唯一的投资者,国家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和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和退休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退休、退休人员和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股东共同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进行折扣,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并办理转让财产的法定手续;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设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同意的公司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还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预许可的,应当先办理相关预许可证或者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公司章程完成后,股东缴纳全部出资后,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公司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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