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现在已改成居住证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的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一、十堰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首先要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暂住登记,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现场采集照片,审核通过出具《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待在“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中登记满半年后,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湖北省居住证》。
二、外省人员办理居住证要什么手续
1、需要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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