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选择续签或解除合同。若续签合同,原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若承租人想继续租赁,需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合同。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物的细节和条款。租赁期满不自动续约,需协商续期或重新签订合同。若一方不续租,合同失效,承租人应及时返还租赁物。
法律分析
如果需要,如果不重新签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登记属于备案,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是不收费的。不过,很多地方都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需专门撤销合同,合同期满后会自动失效。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则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并且出租人没有意见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会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若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自动续约可以吗
房屋租赁期满不自动续约。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一方表示不续租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结语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原合同将变为不定期租赁。如果不希望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出续签合同,并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租赁物的详细信息、租金支付方式等条款。租赁期满后,合同不会自动续约,承租人需及时与出租人协商续期或退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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