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这里讲的的是投标人不足三个,不是指开标后有效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也就是说有三个以上有效标,就是有竞争的投标。只要投标人的报价合理,虽然不足三家也不是缺乏有效竞争的。按照国际惯例,不能依据投标人的数量界定投标是否缺乏竞争。开标后有效标不足三个,只要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合理,即在招标人的标底附近,并有竞争水平,就不能全部作废标处理,应从中选择中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