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规定

来源:爱问旅游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法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导致被告人逃跑、隐匿的,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保证人承担;如保证人有意放纵被告人逃匿的应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