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一、初次从事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人员的条件
1、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才能进行法制审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国考报考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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