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
一、租房合同到期应多久告知房东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般在租房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看是否需要续签合同。而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话,则意味着租房合同解除,此时承租人需要尽快的腾房,也就是搬出出租屋。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后才搬走的话,则此时需要就这段时间向房东支付租金。
二、门面租方面签了合同,可以申请退款吗
租的门面签了合同不想租了能退,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出租人同意退的可以退。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但是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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