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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疗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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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

民法典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经鉴定是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生的诊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对外的责任由医院承担,医院可以对责任人适当处罚。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

一、医疗事故医院最怕什么

医院较担心的医疗事故如下:

1、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

2、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

3、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

4、医生害怕民事赔偿。

5、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最怕的就是患者与医院无法协商,不仅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与患者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很难解决,如果患者无法协商的,医院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

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

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1、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可通过三种途径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2、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3、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提起诉讼,由最终裁定。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1)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2)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主次责任比例如何划定?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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