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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所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们想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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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可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未登记离婚或审判前,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双方仍为夫妻。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可在离婚後或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前,协议中关於离婚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此时,双方仍为夫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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