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都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承担假一罚十的赔偿责任。
只要食品本身不存在损害身体健康的质量问题,食品就安全了吗?这是个误解,在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中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就会影响食品的安全食用,就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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