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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能否是共同财产?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婚前取得的彩礼不是共同财产,而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

3、婚前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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