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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300块钱不还怎么办?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及时向起诉。

欠钱不还,是借款民事纠纷,属于主管管辖,而非机关管辖。

对方欠钱不还,向寻求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提起诉讼,写起诉状到进行立案;

2.也可以向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护权利。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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