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运输毒品罪的成立条件和未遂与已遂的判定。若行为人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未到达则为未遂,到达则为已遂。即使将毒品从目的地运回原地或其他地方,也属于已遂。
法律分析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是指,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的着手。如果由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则属于犯罪未遂。而毒品到达目的地则构成犯罪既遂,即使由于某种原因将毒品运回原地或其他地方,也属于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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