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并获得离婚证,但是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审理后,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效力。
一、民法如何解除夫妻关系
解除夫妻关系的规定如下:父亲双方依法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可提起诉讼,应先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二、解除婚姻证明怎么写
从法律上来讲,我国解除婚姻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草拟好离婚协议书以后到相应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民政局会发放相应的离婚证,该离婚证即为老百姓通常理解的解除婚姻证明;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通过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方式,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有些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因此,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和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离婚证明书即是法定的解除婚姻证明,不需要当事人双方自己书写。
三、离婚准备材料都是什么
协议离婚准备的资料相对比较简单: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通过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当然是有孩子家庭)、准备分割的财产凭证、债权债务证明、被告户籍证明或者在某地的常驻证明等,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准备,在立案时作为证据向提供。通过向起诉离婚,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地,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管辖地。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受理案件后,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离婚证和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均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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