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写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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