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电瓶车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电瓶车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首先,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