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调解时,法院会准予离婚。离婚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法院受理、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法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1、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以此作为理由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双方无法调解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双方应尽力参与庭审,如果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向法庭提供书面意见。以上是诉讼离婚的基本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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