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欠条存在伪造情形,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针对借据、欠条、收条等债权债务凭证而展开的笔迹司法鉴定较为普遍。申请鉴定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实践中,一旦当事人对解决等债权债务凭证记载内容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在判决前就会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当事人有关举证责任。
2、实践中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申请鉴定,口头申请的,一般会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
4、应及时预交鉴定费用,提供相关材料。一旦申请鉴定方凭借鉴定意见胜诉,此时胜诉方预交的鉴定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一、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复议吗?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申请可以要求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小孩脸部烧伤能做司法鉴定吗
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在诉讼中申请。由法官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而启动。鉴定对象必须是诉讼中涉及到的案件事实方面的专业性问题。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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