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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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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品再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毒品再犯的构成要件是: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必须都是毒品犯罪;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必须被判处刑罚;
(3)非法持有毒品罪必须发生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刑罚以后的任何时间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毒品犯罪的再犯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的再犯认定标准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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