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修路者如果修路方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则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道路管理者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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