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需要提供的证据是: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法律监督原则】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