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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的范围和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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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范围主要有全部自行完成或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一、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专业工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除外)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完成的活动。

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啊?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在工程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有连带的责任,但是转包时,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只要分包不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是经发包人同意,法律是允许的,转包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

工程分包与分包的区别还在于,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违法的,分包是合法的。

三、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

1、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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