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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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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政府强制给予除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某项专利的权利。

强制许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共有三种:

1、专利权人未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他人实施,即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未能得到许可的。(例如:一个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很先进的发电方法,并取得了专利权,你们公司想通过专利转让来实施其技术,但未得到许可,从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仍未得到许可,那么就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是为公共利益的非商业性使用。(比如今年我国突发非典,如果一家公司拥有治疗非典药物的专利技术,虽然有专利权保护,也可通过强制许可让其他公司生产。)

3、后一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前一专利实施的。

需指出的是,强制许可只适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没有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并且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二、专利许可使用的类型

利使用许可分为以下5种基本类型:

第1种,独占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第2种,排他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第3种,普通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

第4种,分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可方人分许可权。

第5种,交叉许可。由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互用对方专利。

专利中的许可使用有多种类型,而针对不同的类型,自然实际使用人的权限是不太一样的。当然,在专利权人尚未转让自己的专利时,肯定专利的所有权还是在自己手里,对于使用人获得仅仅是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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