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权登记的,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等。
一、董事变更去哪里办理
董事变更去工商局办理。董事变更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法律、行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怎样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吸收合并所需提交文件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要变更登记、被吸收公司需要注销: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4、各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5、各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验资证明;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6、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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