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后一般无法进行和解,劳动争议的和解应在劳动仲裁前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但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的调解包括申请调解、受理调解申请、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等步骤。若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裁决后可以和解吗?
劳动争议要和解的,应该在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前进行,如果劳动仲裁作出仲裁书后,一般情况下和解就没有意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劳动争议如何调解?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应在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前进行和解,一旦劳动仲裁作出仲裁书后,一般情况下和解就没有意义了。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调解、受理调解申请、开展调解等步骤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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