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律、行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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