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
以上就是计件工资的具体认定情况,有关加班工资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劳动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加班的,是可以享受到加班工资待遇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加班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一、劳动法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的原则,分别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二、加班加点的工资如何计算
1、标准工时加班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2、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规定的节假日工作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4、计件工资加班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5、综合计算工时加班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44条第1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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