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从什么时候算?
1、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从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时算起。在这个期间进行财产的转移就算,但是也不是所有的财产转移,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对于转移财产的界定,具体还要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定,还要个人进行举证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认定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第一是时间上,一般认为离婚的时候是指的离婚诉讼期间,或者是在离婚诉讼之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行为;
(2)第二是在具体的行为上体现为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的财产。比如说将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屋私自进行变卖,套取现金,比如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匿名购买珠宝,奢侈品等,比如将财产私自转让给第三人,尤其是转让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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