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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失去联系应该怎么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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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依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出庭的,人民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所以,你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可依法缺席判决;或者宣告妻子失踪,在宣告妻子失踪之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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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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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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