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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应如何承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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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是法人,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依法注册的分公司冒用公司或分公司名义,将被责令改正或取缔,并罚款不超过十万元。分公司不具备的法律实体,总公司是其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设立分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未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却借用这些公司名称或未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机关将责令改正或关闭,罚款不超过十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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