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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判决过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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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抚养费判决过高,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太高,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太高,不同意的,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减少抚养费;超过上诉期,或者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去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减少抚养费。

二、我想请教一下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如何办?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抚养费的数额在对方无固定工作的情况下,通常以被抚养人居住地人均消费支出为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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