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的办理,是比较方便的,但是不同的地区之间也会有略微的差别。具体的办理流程为: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所需材料: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参保人近1年彩色小1寸照片1张。
社保卡首次去哪里办定点医院
"第一次办理社保卡的话,首先去工作场所的周围逛逛,或打听到离你公司上班最近的社区服务站,并记住地址;然后准备好你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以便办理换邦定点医院业务时使用;
利用定点医院上班时间,去到要最终邦定的医院;找到收费窗口,将本人身份证(如需社保卡也一并提供)提交给窗口负责人,说明理由请她帮忙办理长期换点就诊医院手续,按窗口负责人要求完成办理手续;办理完成后,第二个月1号开始生效,就可以到你办理的那个定点医院享受就医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找到最近的定点医院且是社保局的定点站。"
医保定点医院怎么选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经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到指定医院就医时,可享受医保报销,否则就无法报销。
每人可以选择4家医保定点机构,一般建议选择1家离居住或上班地比较近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他3个选择机会,大家可依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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