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己有贷款的人,也是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代替能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但能否做担保要由贷款的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的征信情况后才能确定。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当事人的担保能力而不是当事人提供了多少担保,所以只要当事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具有充足的担保能力,那还是可以提供担保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将担保物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或者其受托人主张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
(一)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下;
(二)为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
(三)担保人知道债权人与他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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