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的刑罚与行为主体
本文主要介绍了虚开发票罪的刑罚以及行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发票罪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开发票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开票者、买票者和介绍者,他们以不同方式参与虚开发票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法律分析
一、虚开发票罪的会被判几年
1、《刑法》规定,对于构成虚开发票罪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虚开发票罪的行为主体
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从司法实践看,可分为三类:
1、
开票者此类单位和个人以赚取手续费为目的,向那些并无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开票者有些是依法成立,合法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人单位,有些是仅为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伪造事实和证明,蒙混过关而成立的皮包公司,有些是本身没有专用发票使用权但通过联营等形式成为一般纳税人的经济组织(实践中有些联营体成立的唯一利益基础就是一方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有些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买了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行虚开的犯罪分子。在上述第一种合法主体中,大部分是偶然虚开一两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收取一些手续费,有的是为了送人情,不收费用;而后几种则基本上是经常性的甚至是专业性的,形成惯犯或常业犯,其目的十分明确,即收取手续费,牟取暴利。
2、
买票者此类单位和个人通过以较少的费用买到高额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销项税额,从中逃避缴纳大宗税款。这些买票者都是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抵扣税款。
3、
介绍者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中,买票者是购买发票来抵扣税款,开票者是虚开发票以赚取手续费,但双方并不能够随时随地见面成交以达到各自的目的。于是一些专门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中介单位和人员也随之出现。他们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人员和地点,一方面拥有天南海北的买主渠道,另一方面又拥有卖主渠道,形成一个四通八达的犯罪网络。这些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起到了润滑剂和催化剂作用,社会危害性极大。
结语
虚开发票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开发票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开票者、买票者和介绍者。这些犯罪分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虚开发票来逃避纳税义务或获得不当利益。这种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必须依法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