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方式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权人应对商标权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损失、侵权人利益或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如果难以确定,则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赔偿五百万元以下。商标侵权的调查取证方法包括委托知识产权公司、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以及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有效的诉前准备措施。
法律分析
一、侵犯商标权的如何进行赔偿
1、侵犯商标权的,由侵权人对商标权人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二、商标侵权的调查取证方法是怎样的
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3、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商标侵权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结语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赔偿问题是一个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权人应对商标权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的确定有多种方式: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或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由判决。调查取证方面,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是更为方便、有效的选择,也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并寻求其协助取证,另外,运用公证机关进行网络证据保全也是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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