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害者可以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记录理赔过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理赔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录音或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记录庭审程序、调解程序,并可以请求将其作为证据使用。
2.《电子证据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电子证据的形式包括录音、录像等数字化物理记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应当根据实际审判需要,采纳适当的技术手段,以确定事实和查明证据。
因此,受害者可以在理赔过程中采取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合法记录过程,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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