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重复签订,即不能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然而,如果各用人单位无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若其中一家不同意,可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由于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必须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劳动合同。现鉴证实行实名制,全国联网,录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不允许重复录入。因此,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能的。
法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以重复签订,即不能和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各用人单位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2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可以重新签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可以重新签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根据新的约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继续雇佣关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出现在多种情况下,例如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继续合作,或者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新的劳动条件等。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新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合理保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根据双方意愿和法律规定的自由行为,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以重复签订,但如果各用人单位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后可以重新签订,以继续雇佣关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根据双方意愿和法律规定的自由行为,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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