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不能代签,应由本人签字盖章,但是他人代签的可以视为借款人的委托代理人,借款人在委托代理人代签的名字上可以按手印,视为本人同意代理,该借款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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