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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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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提出处理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村民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户村民有两处宅基地,算违法吗

不违法,多户依法可使用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而集中一处位置建设的,并且没有超出当地规划核准面积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给这个村民买了宅基地,可以回去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具体情况。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爷爷的宅基地房子,爸爸是村民不在了,孙子不是本村民,怎么更名?

父亲去世宅基地不更名可以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父亲去世后宅基地的户主不是父亲,户主仍健在的,宅基地可以不更名;如果户主是本人的父亲,则需要更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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