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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报销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爱问旅游网

流产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

8、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章。

详细的报销标准如下:

1、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薪资为计发基数。

2、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章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章,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薪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章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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