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
8、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章。
详细的报销标准如下:
1、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薪资为计发基数。
2、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章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章,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薪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章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