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要具备手续是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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