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足还款,债务人需清偿余额。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或拍卖抵押物收回债款,不成时可向起诉。折价或拍卖所得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部分由债务人偿还。如果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抵押权人仍未能获得清偿,则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折价出售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以获取偿付款项。如果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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