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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工作地点员工不愿意去是否应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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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先没有特别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合同期内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如果单位提出变更,员工可以拒绝。

协商不成,如果单位坚持变更,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应给员工补偿。

公司搬迁不想去有没有赔偿

公司搬迁不想去有没有赔偿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搬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劳动者不去的,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5)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6)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2、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作调动用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作调动是不用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调动一般只需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工作的调动只是在原单位对工作岗位的调动,这肯定不用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工作的调动如果是从总公司调动到子公司的,这就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因公司更换工作地点导致辞职有赔偿吗?

有赔偿。公司变更地址导致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困难的时候,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话,那么公司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有没有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工资

有的。

法律规定,未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要求休息日上班的应当视为加班,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如存在加班情况仍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得到补偿吗

1,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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